2001短期借款

会计科目使用说明

1.核算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等借入的期限在 1年内的各种借款。

2.①企业借入的各种短期借款,借记“银行存款”科目,贷记本科目;偿还借款,做相反的会计分录。

银行承兑汇票到期,企业无力支付票款的,按照银行承兑汇票的票面金额,借记“应付票据”科目,贷记本科目。

持未到期的商业汇票向银行贴现,应当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(即减去贴现息后的净额),借记“银行存款”科目,按照贴现息,借记“财务费用”科目,按照商业汇票的票面金额,贷记“应收票据”科目(银行无追索权情况下)或本科目(银行有追索权情况下)。

②在应付利息日,应当按照短期借款合同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费用,借记“财务费用”科目,贷记“应付利息”等科目。

3.本科目应按照借款种类、贷款人和币种进行明细核算。

案例

1.1.16收到银行借款

2018年10月12日向银行借入100 000元的短期借款。

  • 借:1002银行存款 100 000
  •   贷:2001短期借款 100 00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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